【摘要】2023年江苏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与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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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消防救援支队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月4日

0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5日

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各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