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江门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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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相关要求,现对广东省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422人(详见附件1)。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2日至2月2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地市考生的举报,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受理(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2)。

三、证书发放

该项资格考试我省试点证书直邮。全科成绩合格考生请于公示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2月6日前),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点击详见:证书直邮服务须知)。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

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人员的证书,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依申请邮寄或现场发放。

附件1-广东省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

附件2-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docx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