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定于11月8日至9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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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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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 |
上午9:00—11:30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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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6:30 |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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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 |
上午9:00—12:00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二、考点安排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1个考点,考点地址为:江北区风华路201号。
考生可以乘坐以下公交线路前往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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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名称 |
公交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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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 |
1路,89路,367路,521路,541路,31路,523路,微25路,轨道交通2号线、5号线 |
请考生注意考试当天的天气情况,提前熟悉赴考点的出行线路,确保准时应考。
三、考前准备
(一)认真核对准考证各个栏目相关内容。
(二)参加考试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三)请考生提前安排出行时间,尽可能在开考1小时前到达考点;在开考30分钟前到达考场,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请考生尽早熟悉考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路线,提前到达考点,考点学校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服务。
(四)为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考生身份认证管理,维护考试安全秩序,防范舞弊行为,优化考生体验,本次考试将推出“人事考试身份智能认证”,用于开展考生入场身份核验,请考生进入浙江人事考试网-重要公告栏目(http://www.zjks.com/art/2025/10/11/art_1229635571_24317.html)仔细阅读《浙江省“人事考试身份智能认证”温馨提示》,按照提示完成操作。
(五)凭“人事考试身份智能认证”认证成功动态页、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进入考场,所持身份证件信息须与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一致。电子身份证不能视作有效证件。
四、注意事项
(一)迟到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12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回收,其他科目考试题本可做草稿纸。
(三)考生收到试卷、答题卡(纸)后,务必仔细核对试卷封面科目、专业名称是否与准考证载明的本场次内容一致,检查试卷印制是否清晰、完整,如遇字迹模糊、缺页重页或者答题卡(纸)有折皱、污损等问题,请立即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
(四)作答前应认真阅读试卷、答题卡(纸)上的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规范书写填涂。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作答,不得将试卷(题)、答题卡(纸)、草稿纸等考试相关材料带出考场。
(五)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