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委托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

  • A 建筑整体情况
  • B 单位人员组织架构
  • C 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架构
  • D 发现、排除火灾隐患的技能
  • E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