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动态调整优化基本药物目录的措施不包括()。

  • A 基本药物品种数量调整的导向是能够满足常见病慢性病应急抢救等主要临床需求,以及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公共卫生防治用药需求
  • B 优先调入有效性和安全性证据明确成本效益比显著的药品品种
  • C 重点调出已退市的,发生不良反应较多经评估不宜再作为基本药物的,以及有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替代的药品
  • D 对新审批上市疗效有显著改善且价格合理的药品,可适时启动调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