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的概念于1975年首次由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我国从1979年开始引入“基本药物”的概念。2009年,通过《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09〕78号)等文件对基本药物的含义作了进一步的界定,明确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内涵。基本药物的内涵是()。

  • A 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
  • B 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不稳定易出现临床短缺的药品
  • C 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
  • D 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