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在药品库房中设立独立的专库或者专柜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建立专用账册,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  )。

  • A 1年
  • B 2年
  • C 6年
  • D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