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磅通知!安徽省市已明确执业药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

对于考生们来说,职称与执业药师的关系有很多疑问,其中,很多考生询问“执业药师获中级职称后,在工作中到底怎么用”,因此,小编总结了如下相关内容,目前已经有安徽省市明确了执业药师证书应用于效力,我们来看看下面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有效衔接职称与职业资格,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为人才减负,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各省市接连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明确表示取得药师资格证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从《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通知中得知。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