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规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4号)要求,现将我省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查询。
二、考试题型
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参加全科考试成绩管理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有效期按4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2. 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有效期按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参加免二科考试成绩管理
1.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 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其合格科目考试成绩仅在2018年度有效,不滚动至2019年。
3.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