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逐步深入
为着力解决当前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自查整改促自律。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和注册的执业药师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主动进行整改,并将未交自查报告的零售药店列为检查重点。截至目前,药品零售企业上交自查报告1044份,主动核减处方药经营范围的6家,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执业药师6名。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促整改。以重点品种、重点企业为突破口,结合规范进货渠道、严格票据管理等日常监督检查,以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处方药销售为重点,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提高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53家次,完成率68.4%,限期整改291家。
三是加强依法查处促规范。对于查实“挂证”执业药师和存在“挂证”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核减处方药经营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注销 “挂证”行为执业药师的注册证;对符合撤销或吊销的,依法依规撤销GSP证书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截至目前共查处16家药品零售企业,注销11名“挂证”执业药师的注册证,核减17家零售药店的处方药经营范围,撤销4家零售药店的药品GSP认证证书。
四是加强督查指导促进展。市局在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加强飞行检查力度,对各县(市、区)开展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药品GSP规定认真整改到位,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市局完成2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及21家零售企业的跟踪飞行检查。
通过整治,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从业人员,有效遏制“挂证”行为,形成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威慑,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