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关于工程计量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 A 单价合同的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 B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审核
  • C 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
  • D 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工程量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