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  )指定。

  • A 仲裁委员会
  • B 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 C 已选定的两名仲裁员共同
  • D 仲裁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