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有( )。

  • A 发包人比计划开工日晚 5 天下达开工通知
  • B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
  • C 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存在错误
  • D 分包商或供货商延误
  • E 监理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