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   )。

  • A 1个月
  • B 3个月
  • C 2个月至1年
  • D 6个月至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