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而改变结构和平面布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并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 A 修改原建设工程档案
  • B 补充原建设工程档案
  • C 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
  • D 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