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工程款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工程价款付款时间约定不明确时,下列关于视为付款时间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 B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 C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 D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法院判决生效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