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工程款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工程价款付款时间约定不明确时,下列关于视为付款时间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来源:学天教育 发布时间:2021-05-14 浏览量:9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工程款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工程价款付款时间约定不明确时,下列关于视为付款时间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 B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 C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 D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法院判决生效之日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价款的支付。发包人拖欠承包人工程款,不仅应当支付工程款本金,还应当支付工程款利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