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下列不属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的是( )。

  • A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B 工程质量监管单位项目负责人
  • C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 D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 E 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