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21〕200号),项目法人档案管理机构应依据保管期限表对项目档案进行价值鉴定,确定其保管期限,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时,该卷保管期限应从长。项目档案保管期限分为( )。

  • A 永久
  • B 长期
  • C 短期
  • D 30年
  • E 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