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关于项目经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施工项目可以没有项目经理
- B 项目经理的权利来自于企业法人的授权
- C 项目经理具有相对独立的法人资格
- D 由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项未及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以项目经理为被告进行起诉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的法律关系。A选项错误,每个施工项目上必须有一个经企业法人授权的项目经理。C选项错误,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人的授权,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D选项错误,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因此,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果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工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