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规》 重点试题:知识点
来源:学天教育 发布时间:2024-03-26 浏览量:92
某建设工程合同对建设工程价款没有约定,2022年10月1日,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10月10日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10月20日承包人将该工程移交给发包人,但是发包人一直没有支付工程余款。2023年10月1日,承包人将发包人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工程欠款及利息。该工程欠款利息的起算日应为( )。
- A Fri Sep 30 2022 23:59:17 GMT+0800 (中国标准时间)
- B Sun Oct 09 2022 23:59:17 GMT+0800 (中国标准时间)
- C Wed Oct 19 2022 23:59:17 GMT+0800 (中国标准时间)
- D Sat Sep 30 2023 23:59:17 GMT+0800 (中国标准时间)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