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由(  )。

  • A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管理
  • B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管理
  • C 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管理
  • D 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