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的原则包括( )。
- A 因工程本身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 B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 C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 D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E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正确答案:B、D 参考解析: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程索赔,发承包双方应按下列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格和工期:
(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引起暂停施工的,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修复工程的费用和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必要的管理与保卫人员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其他情形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