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招标工程的发承包双方就工程实质性内容发生争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 首先应提交双方约定解决合同价款争议的工程师解决,并抄送另一方
- B 工程师在收到争议提交件后14天内应将暂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
- C 发承包双方在收到工程师的暂定结果通知之后的14天内未对暂定结果予以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应视为发承包双方已认可该暂定结果
- D 争议解决前,只要对合同履行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可暂按发承包双方中较高价格方案执行
- E 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较低价格方案不一致的,应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正确答案:A、B、C 参考解析:
(1)若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就工程质量、进度、价款支付与扣除、工期延期、索赔、价款调整等发生争议,首先应提交双方约定解决合同价款争议的工程师解决,并应抄送另一方。工程师应会同发承包双方进行协商,并可按协商结果审慎、公正地做出暂定结果。
(2)工程师在收到争议提交件后14天内应将暂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发承包双方认可暂定结果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签名、盖章确认并执行。
(3)发承包双方在收到工程师的暂定结果通知之后的14天内未对暂定结果予以确认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应视为发承包双方已认可该暂定结果。
(4)发承包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同意暂定结果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说明自己认为正确的结果,同时抄送另一方;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或计价标准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5)争议解决前,只要对合同履行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可暂按发承包双方中较低价格方案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较低价格方案不一致的,应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