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价规范》,关于进度款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60%,不高于80%
  • B 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金额,应按发包人签约提供的单价和数量列入本期进度款应增加的金额中
  • C 承包人现场签证和得到发包人确认的索赔金额列入本周期应增加的金额中
  • D 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进度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
  • E 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