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租赁物被司法或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致使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B 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C 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或未根据性质使用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D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
【解题思路】承租人的解除权:(1)A错,租赁物非因承租人原因被司法或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致使无法使用;(2)租赁物非因承租人原因发生权属争议,致使无法使用;(3)租赁物非因承租人原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致使无法使用;(4)因租赁物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C错,(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D错,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