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合同履行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质量约定不明确,按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
- B 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为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或者交付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 C 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权利人可以要求随时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D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相应履行,属于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 E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后者有权拒绝相应履行,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 F 应当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中止履行,属于行使不安抗辩权
- G 行使不安抗辩权无需通知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C、F 参考解析:
A错,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B错,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D错,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E错,属于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G错,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