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关于工程变更引起的返工工程计量,以下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

  • A 发生返工工程的项目应按合同约定明确发承包双方责任
  • B 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相关的返工确认要求的,返工工程量不应计量,相关的费用不应补偿
  • C 措施项目费用为包干计价,任何返工工程引致合同工期改变不应调整措施项目费用
  • D 报损的已加工材料,发承包双方应在返工确认单中确定材料的名称、规格、品牌、数量、单价或总价及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