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学天教育整理了一些一级建造师的考点知识,希望对考生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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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级建造师的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了,考试将会在2021年9月11日-12日进行,想要报考的考生可以开始准备起来了。
关于2021年一级建造师的考试,不少考生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复习,学天教育整理了一些一级建造师的考点知识,希望对考生能够有所帮助。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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