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学天教育整理了一些一级建造师的考点知识,希望对考生能够有所帮助。

2021年一级建造师的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了,考试将会在2021年9月11日-12日进行,想要报考的考生可以开始准备起来了。

关于2021年一级建造师的考试,不少考生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复习,学天教育整理了一些一级建造师的考点知识,希望对考生能够有所帮助。

工程变更程序

1.发包人提出变更

发包人提出变更的,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和变更的内容。

2.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

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的,需要向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内容、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发包人同意变更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无权擅自发出变更指示。

3.变更执行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下达的变更指示后,认为不能执行,应立即提出不能执行该变更指示的理由。承包人认为可以执行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实施该变更指示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且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确定变更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