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学天教育整理了一些一级建造师的考点知识,希望对考生能够有所帮助。
相关推荐:

2021年一级建造师的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了,考试将会在2021年9月11日-12日进行,想要报考的考生可以开始准备起来了。

关于2021年一级建造师的考试,不少考生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复习,学天教育整理了一些一级建造师的考点知识,希望对考生能够有所帮助。

施工供电系统(三类负荷)

一类负荷:井、洞内的照明、排水、通风和基坑内的排水、汛期的防洪、泄洪设施以及医院的手术室、急诊室、重要的通信站以及其他因停电即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事故引起国家财产严重损失的重要负荷。

大中型工程应具有两个以上的电源,否则应建自备电厂。

除隧洞、竖井以外的土石方开挖施工,混凝土浇筑施工,混凝土搅拌系统,制冷系统,供水系统,供风系统,混凝土预制构件厂等主要设备属二类负荷。

木材加工厂、钢筋加工厂的主要设备属三类负荷。

砂石加工系统、金属结构及机电安装、机修系统、施工照明等主要设备中,部分属二类负荷,部分属三类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