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只有一个月时间了,大家是否已经做好应战准备了呢?大家是否调整相应的备考策略了呢?为帮助考生抓住核心考点,今天,学天教育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提分关键点。详情如下:
考点一、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1.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1)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建筑施工企业应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申请续期。
(2)企业在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经原发证机关同意,不再审查,有效期延期3年。
(3)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证书交原颁发机关注销。
(4)两种情况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不再具备安全条件的。
考点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施工各单位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带班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以上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考点三、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
1.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
(1)知情权和建议权;
(2)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获得权;
(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
(4)紧急避险权;
(5)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权利;
(6)请求民事赔偿权。
2.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1)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的义务;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
(3)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