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2019年一级建造师领取证书凭条为什么显示账户不存在?
据了解,很多考生通过考试后进行证书领取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就有考生咨询一建领取证书凭条显示账户不存在怎么办的问题,学天教育为大家搜集整理了官方回复。详情如下:
问题原文:
“2018年一级建造师的增项(市政公用)专业考试通过,但是领取证书凭条登录时,显示账户不存在。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是否会耽误了证书的领取?”
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来信人: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发[2019]80号文件的规定,2019年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通知书》试点推行电子证书,与纸质版证书或存档证明等具有同等效力,可应用在职称评价、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单位聘任等业务工作中。具体种类包括:
(一)全国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二)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三)全国高级统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证;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一级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北京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书;
(四)全国和北京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北京市职称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考试合格证书;
(五)全国和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登记表等存档材料。
电子合格通知书获取方式: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eijing.gov.cn)“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注册登录并选择“专技人员证书系统”后,可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