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标准:均为满分的60%

  一级建造师考试有四门科目,根据历年的经验,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满分的60%。

  具体内容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78分及格;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30分,78分及格;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160分,96分及格。

  具体以官方公布为依据。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申请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