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证打印时间和入口: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00至11月20日21:00。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发布后,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须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复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退还报名费,追究不实承诺的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理。拟合格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还),到报名时所选择的五市考试机构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咨询:
全区考试机构报名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1.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
2.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1)5555751、5555752
3.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2)2012599
4.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953)2033664
5.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0954)2662806
6.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5)7063920
有关要求:
(一)作答要求。考生应考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试时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三)违纪违规处理。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日常监管核查。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日常监管中的核查工作,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考试或者成绩证明无效。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疫情防控。为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考前7天,考生要密切关注宁夏人事考试网(https://www.nxpta.com),仔细阅读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作好个人防护和考前准备。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考试时间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