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北十堰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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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十堰考区将于11月19、20日在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举行,为方便广大考生安全顺利考试,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请考生按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认真复核准考证上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信息是否与自己所要报考信息相符,如有疑问请考前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719—8650722),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按照相关考试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二、考试证件准备

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证件一致),有效证件指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请考生务必带齐并保管好以上证件资料,证件资料不全者禁止入场参加考试。考生进场时还须按规定出示健康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试当日如身份证件缺失,必须提前在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驾驶证、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2022年11月19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2年11月20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务必于考前详细阅读本次考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1),严格遵守防疫工作要求,做好自我防护。所有考生应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接种者应提供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所有考生须提前申领“湖北健康码”,并于考前7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每日自行监测体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考前三天须每天一检测。考试当天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的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前7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在来(返)我省前,提供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完成“落地检”的基础上,还须提供考点所在市(州)考前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请考生随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最新动态及政策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内,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规划交通线路,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其他考试规定,开考2小时后可以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离开考场,不得滞留考场,避免人员聚集。

考试期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规范自己的考试行为,做到诚信应考、文明考试,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属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肃处理。

五、考点设置及乘车指南

考点学校: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

考点地址:十堰市茅箭区顾家岗丹江路26号

考点入口:丹江路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东北门)

乘车指南:考生可乘坐2路、9路、13路、26路、59路、205路、699路公交车在职教集团站下车。

六、考生应考须知

考生应于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请考生认真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按照入场时间要求进入考点,并根据考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进入考场,防止看错日期、时间、走错考点、进错考场或坐错座位,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点。

考生严禁将各种电子通讯工具、摄像设备、存储设备、具有记忆功能的计时设备、具有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设备等带至座位,考试期间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考试期间,除证件、笔、橡皮等基本考试工具外,桌面一律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的工具、资料。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附件:1.202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2.考点位置地图

十堰市人事考试院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1:

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规定。跨区域(含跨省、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严格落实考点属地有关报备、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疫管理规定。考生不遵守规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应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能接种者应提供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所有考生须提前申领“湖北健康码”,并于考前7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每日自行监测体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考前三天须每天一检测。

考试当天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的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前7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在来(返)我省前,提供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完成“落地检”的基础上,还须提供考点所在市(州)考前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进入考点时,所有考生须配合健康检查,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核酸检测阴性记录或报告,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留观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3.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考前及考试期间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验证时可临时摘除口罩。

5.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7.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

8.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湖北省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考生应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有关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2:

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考点位置地图

(注:红圈位置为考点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