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等3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 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 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4号),为做好广州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3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考时间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2023年 3月25日 | 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客观题 |
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客观题 | |
2023年 3月26日 | 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客观题 |
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 主观题 |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
批次 | 考试时间 | 科目 | 题型 | 考试方式 | |
1 | 2023年 4月8日 | 8:30-10:00 | 经济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电子化 考试 |
10:40-12:1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2 | 14:00-15:30 | 经济基础知识 | |||
16:10-17:4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注: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2023年 4月22日 | 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建设工程计价 | 客观题 | |
2023年 4月23日 | 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4个专业) | 客观题 |
14:00-18:00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4个专业) | 主观题 |
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
因考试安排调整,已缴费但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统一办理退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二)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相应考试项目。
(三)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
(四)完成确认后,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五)再次登录系统,通过左侧菜单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栏目,核实确认状态。
注意:报考人员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
三、补考成绩管理。
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2022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
四、准考证打印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3月20日9:00—3月24日17:00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
4月3日9:00—4月7日17:00
(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4月17日9:00—4月21日17:00
确认参考的考生请按照打印准考证时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或未缴费考生缴费。
(二)参加本次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本次补考。
(三)咨询服务电话: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020-83556708;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020-12345。
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