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辽宁明确若一级建造师考试不实承诺——取消合格证书并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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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王振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和合格证书的公告
经调查核实,考生王振(身份证号:2107***********613)报名参加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和监理工程师考试,未按真实情况填报信息,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属不实承诺。
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七条和第十条,给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的处理,取得的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管理号:20210903421000002161)和监理工程师合格证书(管理号:20210504821000001239)无效。
特此公告。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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