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的规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从转让收入中扣除的项目有( )。
- A 实际支付的地价款
- B 过户手续费
- C 与转让房产无关的税金
- D 房地产开发成本
- E 房地产开发费用
正确答案:A、B、D、E 参考解析: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税法准予纳税人从转让收入中扣除的项目包括下列几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①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是实际支付的地价款;其他方式取得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②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 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包括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印花税已列入管理费用中,故不允许在此扣除。 5)其他扣除项目。对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20%的扣除。 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率后的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