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未收到代销清单不发生纳税义务
- B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C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提供劳务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D 固定业主的分支机构与总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E 非固定业户应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D、E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选项A错误,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选项B错误,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等。选项C错误,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