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171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内予以追认。

  • A 十五日
  • B 二十日
  • C 三十日
  • D 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