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某公司的股东,意欲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下列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 A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岀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B 甲对公司合并分立的决议持有异议
- C 甲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应当先与公司就收购价格进行协商
- D 公司决定回购其股权,公司应当在收购之日起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 E 公司连续5年盈利,且连续5年未向甲分红,而当时是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
正确答案:A、B、E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股份的发行与回购。《公司法》第74条以法定方式列举了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即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5年不 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 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