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职权有( )。
- A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B 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疑或建议
- C 可以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D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工作
- E 聘任或解聘董事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正确答案:B、C、D 参考解析:
监事会的职权包括:①检查公司财务。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④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⑤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工作。⑥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⑦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⑧国务院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选项 AE.错误,都属于董事会的职权。选项 BCD符合教材内容,故选 BC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