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

  • A 20%
  • B 25%
  • C 30%
  • D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