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重组行为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有( )。
- A 100%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划转资产
- B 100%直接控制的非居民企业之间划转资产
- C 具有合理商业目的
- D 划出方企业在会计上确认损益
- E 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
正确答案:C、E 参考解析:
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条件: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重组是商业必须的,不是为了避税而故意为之);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比例;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不得低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5%;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A、B、D选项不属于特殊税务处理规定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