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别提款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特别提款权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偿分配给会员国
- B 特别提款权可以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
- C 特别提款权可以直接用于贸易结算
- D 特别特别提款权实际上是一种记账单位
- E 特别提款权可以直接用于非贸易结算
正确答案:B、D 参考解析:
特别提款权,是指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成员方但尚未使用的提款权余额。特别提款权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无偿分配给成员方的一种资金使用的权利,是成员方原有的提款权即普通提款权的一种补充。它是按成员方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份额比例分配给成员方,可用于归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和成员方政府之间弥补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特别提款权实际上是一种记账单位,成员方无条件享有该项权利,但在使用上仅限于政府之间的结算,以弥补成员方国际清偿能力不足,不能用于贸易和非贸易的结算和支付。选项D正确,选项CE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