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在于( )。
- A 设立目的不同
- B 行使权利的范围不同
- C 标的物不同
- D 权利性质不同
- E 标的价值形态发生变化产生的影响不同
正确答案:A、C、D、E 参考解析: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虽然都属于他物权,但存在区别。
选项A正确;①设立的目的不同。用益物权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目的则是以物的交换价值担保债权的实现。
选项D正确;②权利的性质不同。用益物权多为独立性的主权利,它往往有明确的存续期间,通常是根据合同确定的。担保物权则是从权利,以所担保的债权作为其主权利,它以此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其所担保的债权实现时,该权利即归于消灭。
选项C正确;③标的物不同。用益物权的主要标的物为不动产,担保物权则不限于此。
选项E正确;④用益物权的标的价值形态若发生变化,会对权利人的使用收益权产生影响,甚至导致权利消灭;而担保物权的标的物价值形态发生变化并不影响,担保物权以变化后的物为标的而继续存在。这一特点决定了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即当担保物权的标的物转化为价值形态时,担保物权就以变形物为客体。
选项B错误;为干扰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