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2.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每天5道题
章节专项突破
真题实战演练
全真模拟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