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税收优惠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免征增值税的有( )。

  • A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 B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 C 古旧图书,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 D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
  • E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优惠项目但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