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在计算机上作答。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禁止报考人员将任何(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每科目考试结束前15分钟报考人员可提前交卷。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或机考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报考人员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报考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尽早就座,以预留充足时间用于签到、测试考试设备、阅读《考场规则》《操作指南》等准备工作。
(三)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预计于考前4周左右开放)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采取以下措施:对报考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报考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使用考试设备,保管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