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区综合性服务设施是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相关规定,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并与社区卫生、警务、文化、体育、养老等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秀水社区居民800户,该社区应当建设社区综合性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  )。

  • A 100平方米
  • B 120平方米
  • C 160平方米
  • D 240平方米